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的..
编辑: 更新于:2005-4-8 阅读: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函[2004]5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6条验收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有关工作及达标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函[2004]5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6条验收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有关工作及达标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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