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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

编辑: 更新于:2006-10-13 阅读:

甘律协字〔2006〕20号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联络组),甘肃矿区司法局,省律协直属分会,省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9月22日、9月27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9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庞波对全省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经省律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把全省律师行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向深入,特作出以下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具有根本性、基础性和长远性作用,中央政法委已经决定把集中教育阶段的时间延长至明年上半年,再转入经常性教育。全省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的指示要求,对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再落实。通过积极、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把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是律师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要求。

二、深入学习,在理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全体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都要弄清楚,入脑入心,不能仅仅满足于记住这五句话20个字,更要按照五个方面的要求去做、去实践。在全体律师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要确保学习的覆盖面,不留死角。要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辅导,人人揭摆问题,人人受到教育。

三、密切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针对前一段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联系全省律师执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联系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查不足,找差距。要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加大行业惩戒力度,于年内集中惩戒一批违规律师。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使教育活动长效化。

四、加强领导,确保律师队伍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在下一段学习教育中,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一是省律协常务理事、理事的学习,二是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学习。常务理事、理事、各所主任要带头学习,带动全体律师的学习和整改。省律协要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省律协领导成员、常务理事、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带头学习,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揭摆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发挥表率作用。

经省律协党组会议研究,为保证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的各项要求在全省律师行业中落到实处,省律师协会与省厅律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加强督促指导,把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具体采取8条措施:

1、建立党组成员联络点制度,加强对全省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分工为:张克年负责武威市;赵荣春、陈煜斌负责省属律师事务所;吴永涛、尚伦生负责兰州市;朱万润、崔皋平负责白银市。

2、10月中旬,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省厅公律处、省律协负责重点对省属所进行督查,兰州市律协重点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督查。各市州律师协会和联络组做好所属律师事务所的督查。

3、加强党建工作。近期成立省律协直属分会党总支部。11月30日前,省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所有党员律师都要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到省律协直属分会党总支部。年底前,把所有党员律师都纳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管理,使每一名党员律师都参加一个支部,并在其中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

4、11月下旬开展一次全省律师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活动。

5、继续抓紧抓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年内逐步落实律师参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信访工作,使之形成制度。

6、年内召开一次全省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期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

7、年底前,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

8、组织好全省“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向广大律师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向社会公众展示律师的良好形象。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搞好律师工作宣传。10月中旬,办好“甘肃律师杯”足球比赛。春节前,组织一次律师文艺联欢活动。

各地接此文件后,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指示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律师队伍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请及时报我们。12月20日前,各市、州律师协会(联络组),甘肃矿区司法局,省律协直属分会要写出专题报告。



甘 肃 省律 师 协 会

 二○○六年十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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