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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订购房屋

编辑: 更新于:2015-7-10 阅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此案例中的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王女士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对其不法行为进行处罚。王女士可以先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返还预付款;如果开发商不予返还,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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